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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大專校院新增一般境外非學位生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者專案入境申請作業

(一)本次新增入境對象為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之下列學生:
1、研習華語2個月(含)以下之學生(外籍生、港澳生)
2、依學校與外國或港澳學校簽訂教育合作協議所招收之交換學生(港澳生)
3、短期研習生(外籍生、港澳生)
(二)應注意事項:
1、專案入境學生提報作業請至「境外教研人員及學生來臺資訊系統」(https://osas.moe.gov.tw/,下稱osas系統)進行,請於備註欄清楚註明學生來臺目的及來臺起訖時間。
2、外籍生擬來我國各級學校及教育機構實習者,應先依據本部「外國籍學生至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及教育機構實習要點」函報本部備查,並於osas系統上傳核章之報部名冊時併同上傳本部備查函。
3、外籍碩博士生因撰寫論文擬來臺短期研究者,應先依據本部94年3月28日臺文(四)字第0940036709號書函及98年2月4日臺文(四)字第0980016877B號函規定函報本部備查,並於osas系統上傳核章之報部名冊時併同上傳本部備查函。
4、外籍生選讀或隨班附讀者,不得以就學事由申辦簽證。
(三)受理時間:自111年8月29日起進行提報作業,並得於111年9月22日起入境。
(四)防疫規範:
1、檢疫天數:居家檢疫3天及4天自主防疫。考量學生入境進入校園後將會與師生密切接觸,因此,居家檢疫3天及4天自主防疫期間均入住同一防疫旅館,自主防疫期間,非必要不得外出,如需外出,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檢驗結果,且外出時全程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但仍不得入班上課。
2、檢疫場所:由於目前集中檢疫所主要優先提供確診者適用,又目前國內防疫旅館量能充足,且檢疫天數縮減,已減輕境外生之經濟負擔,因此檢疫場所將限制在國內合格之防疫旅館及經地方衛生單位認證之學校檢疫宿舍。若防疫旅館或學校隔離宿舍床位不足時,得報本部協調集檢所提供床位。
3、採檢措施:境外生入境後應配合指揮中心目前採檢措施如下:
(1)入境時(第0天)於機場採集唾液檢體,進行病毒核酸檢驗。
(2)檢疫期間出現症狀或自主防疫期間首次外出時使用家用快篩試劑檢測。
(五)入境空港:僅限桃園國際機場入境。
(六)機場至檢疫場所之交通方式:防疫車隊或由學校派專車接送,並參照防疫車隊之防疫規範,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七)報到接送群組:請各校於「華語/非學位生報到接送群組」指定一窗口整合校內各類非學位生(含TEEP、交換生、專案生等)相關事宜,各校得另指定一窗口負責華語生事宜。
四、 學校至osas系統提報獲簽證之學生入境申請作業,請務必確認於名冊內學生最早來臺班機起飛前5個工作日前進行提報。
五、 入境除由本部安排專人於機場協助引導外,學校應就擬入境之境外生,指派專責同仁負責其入境前後之聯繫,以及相關事項提醒與協助服務(包含:提醒學生搭機前應備妥之文件、臺灣電信門號SIM卡並完成入境檢疫系統申報),並於學生之入境申請資料上傳osas系統時,填寫負責各生的專責人員之聯絡資訊,負責之專人有異動時,請至osas系統「學生非緊急異動申請」申請異動。學校專責同仁應隨時待命協助境外生入境及防疫相關事宜,如有未處理之情事(如未確認所持證明文件為有效、未正確指引至防疫旅館交通、未安排至當地醫院進行PCR採檢等),其情節重大者,本部將請學校提送檢討報告,必要時暫緩受理申請入境作業。
六、 檢附境外生抵臺前後流程圖如附件。
七、 居家檢疫3天及4天自主防疫快篩陽性之學生,請學校安排進行視訊診療。
八、 本案如有疑問,請於osas系統/聯絡我們項下洽詢各入境對象之負責審核各校名冊之承辦人。另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委辦團隊(05-534-2601,分機:2695、5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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