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及二年制副學士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僑生 華語文學習時數登錄作業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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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來臺升學之僑生具備一定程度之華語文能力,自 112 年起 來臺就讀本會專班之僑生須提供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A1 以上標準,或學習時數超過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建議 之 240 小時,未達成者,須於錄取後至第一學年內達成,並附證明。 適用對象112年起來臺升讀本會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 (產攜專班)及二年制副學士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之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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